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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提醒】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,属于严重违法行为!

近日,小编在抖音、小红书、微信、微博等社交平台发现了一批打着“为民服务”幌子,自称“轻松提取住房公积金”而收取高额手续费或进行网络诈骗的违法社交账号,诱导缴存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。

在此,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申明,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、贷款业务,中心所有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是指:通过不正当手段,如伪造证明材料、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,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。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,破坏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,属于严重违法行为!
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。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:

1.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;

2.利用虚假婚姻信息、婚姻证明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;

3.利用虚假购房、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、虚假票据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;

4.伪造购房合同或备案的预售合同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后撤销备案;

5.出具虚假的无房证明;

6.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。

对于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严厉打击,包括但不限于:

1.记载失信记录,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;

2.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已提取资金;

3.在5年内限制其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,并向其工作单位予以通报;

4.对逾期仍不退回的,列为严重失信行为,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,实施联合惩戒;

5.对涉嫌犯罪的行为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骗提骗贷行为将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和经济损失,情节严重将会面临法律制裁,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中介机构或他人的蛊惑,以免上当受骗。

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,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违法行为,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!

举报电话:0935-8217399、12329热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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